Wednesday, August 03, 2011
剛跟好久不見的朋友聊天,
講起近況,跟她說我最近發生的事。
她說記得我跟EX的媽媽也是不和,
怎麼今次又是這樣。
當然我都問心無愧,
我也不想不愉快的事要發生第二次。
我知道,這個形勢,
別人也許會覺得第一次是不好彩,
第二次是否自己有問題?
我是一個會自省的人,知道不好的盡量不要做 (除非故意的)
也許我介意人家怎看我,
我不需要你很喜歡我,但絕對不想你討厭我啊,
尤其對著那些重要的角色,
怎不喜歡都不會怎樣,最多不出聲低頭一直忍耐。
自問已經很聽話,過時過節會送禮,
偶然會一起吃飯,偶然會講些好說話,
會有禮貌會叫人會保持笑容,還會幫忙做家事。
如果我這樣你還是要負欺我,我還有什麼話說呢?
喜歡一個人可以沒有原因,
討厭一個人卻可以是任何一個原因。
我認命了。
是因為我遇到的男人都是情人比家人重要,
然後有人心生不忿嗎?
我知道,我是不應該為某些不值得的人生氣,
我卻真的未放下,現在像背負著一個計時炸彈,
隨時會爆發,我的計劃就會給破壞了,
心情又怎能好過?
兩個月,忍下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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